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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深入推动“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”,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,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,促进玛纳斯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根据昌州党办传【2009】51号文件精神,经玛纳斯县委、县人民政府批准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村组(社区)工作。
一、组织领导与招聘原则
招聘工作在玛纳斯县“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”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。
二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1、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,维护国家统一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;
2、热爱本职工作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;
3、身体健康,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4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、历届毕业生,户籍限于昌吉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范围;复转军人及公安、体育类专业应、历届毕业生,可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,仅限玛纳斯县户籍;
玛纳斯县户籍:本人属玛纳斯县行政辖区户籍;父母或配偶具有玛纳斯县户籍(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);
以2012年4月23日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和婚姻状况为准;
5、年龄在25岁以下(198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),少数民族考生年龄26岁以下(1986年4月23日以后出生);
6、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,年龄可放宽至27岁以下(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),不参加笔试,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,直接进入面试;
7、“大学生西部志愿者”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;
8、已在“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”服务期内或服务期已满的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内;
三、招聘工作程序及安排
1、按照发布招聘简章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、公示、聘用等环节依次进行。
2、由玛纳斯县“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”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www.cjrs.gov.cn)、玛纳斯政府网(www.mns.gov.cn)、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(www.rs.mns.gov.cn)等媒体对外发布招聘简章,并在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张贴公示。